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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人才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
1、进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合肥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合办[2006]18号)规定,在第一季度内对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进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促进各级领导对人才工作的进一步重视,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整个考核工作将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人才工作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
2、筹备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在今年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总结近年全市人才工作,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表彰一批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全市人才工作在新形势下再上新台阶。(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
3、积极探索人才工作新领域。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探索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使用,把各地区的工业园区建设成区域性人才高地;加大对各人才工作联系点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依托各联系点深入开展人才工作有关课题研究,增强人才工作举措的针对性、政策的创新性,努力营造人才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适时举办全市人才工作者培训班,组织人才工作者赴境外培训、考察,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才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等)
二、以服务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为中心,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4、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站吸引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按照博士后工作站实际需求,招收足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继续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年新建、升级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10个以上;根据各工业园区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提高孵化能力,促进创新创业;加快“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文献信息服务、专业技术公共服务、投融资公共服务、科技创业服务、专利技术服务等7大平台建设工作,并探索运用新的运行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双向互动,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市科技局、市创新办、市人事局、市国资委等)
5、大力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努力造就多层次、高素质的工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有针对性选拔100名科技型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分批到境外培训,打造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选拔100名以中青年为主体的科技英才,按照“缺什么给什么”、“少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本土高端人才在全省乃至全国脱颖而出,成为一流领军人才;举办多形式、多层次培训班,对1000名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创新能力培养;支持、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贯彻落实《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和引进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每年培养15万名技能人才,重点培养、培训1000名合肥重点产业所需要的高级技能人才;鼓励、支持各技工学校和企业合作定向培养技能人才。对毕业留在合肥就业的给予一定补贴。(市委组织部、市创新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国资委等)
6、大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训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小巨人”培育,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企业进行分类引导和支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实施方式,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企业的创新,实现人才与项目的有机结合,项目研究与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成果转化与推动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围绕工业立市和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以重点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等为依托,大力加强创新团队、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为全市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领军人才提供支持与服务。(市科技局、市创新办、市发改委、市经委等)
7、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需求,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培养、选拔、激励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定期向农村发布人才供需信息,采取多种形式送人才信息下乡;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培训3.13万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不低于60%;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结合合肥市教师支教、医生下乡活动,组织教育、卫生优秀人才支援农村教育、卫生活动,为农村地区提供科技服务;深入开展“百名专家服务千村百镇”活动,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库,把各类乡土人才、中小农业企业领头人纳入人事、人才管理和服务范围。(市农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大胆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社会工作重点领域选取部分部门和单位,就科学设置社工岗位、优化配置社工人才、加强社工人才专业化培训、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等重点环节进行试点。在试点工作中,从合肥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行之有效、有推广价值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协等)
9、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社科类学会骨干培训班和理论骨干培训班,提高其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充实特约研究员队伍,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对策应用研究;切实发挥合肥学院、市委党校和市属政策研究等有关部门的生力军作用,加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力量联合,争取在更高平台上发挥应有作用;完善市社科规划办工作机制,力争建立社科研究课题招投标制度,按年度发布课题。(市委宣传部等)
三、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需要为立足点,广开渠道,积极从国际国内招才引智
10、积极做好招才引智服务性工作。整合区域人才信息服务资源,着力做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集聚地人才资源状况统计分析工作,了解掌握人才集聚分布状况及需求情况,编制合肥市人才需求目录,为区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供参考;利用“合肥高新项目-资本对接会”,举办高层次人才博览会,为合肥企业搭建大型招才引智服务平台;及时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周到服务,在住房、职称、资金及家属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按规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市人事局、市创新办等)
11、继续推进和高校院所的合作。组织“企业家院校行”、“院校科学家企业行”活动,推动政、产、学、研有机结合,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促进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与合肥经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从清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引进百名研究生,主要面向中小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继续做好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来各工业园区挂职工作,同时,拓展博士挂职范围,拓展引进博士范围,开展从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引进挂职博士的工作。(市科技局、市创新办、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等)
12、加大国内外引才引智力度。制定《合肥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全面落实高层次引进培养工作,大力引进博士以上人才;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各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和创新团队,大量引进海内外创新人才;组织合肥知名企业,参加国家级、区域性人才招聘活动,到高校相对集中地区集中招才;在海外设立“合肥市引才引智联络处”,大力引进海外智力;全年组织重点企业外出招才引智两次以上,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科技、管理、创业人才;继续聘请一批适应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需要的专家学者和高级领导同志为市科技经济顾问,制定有关规章,规范顾问的聘请、待遇及服务方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侨联、市工商联等)
四、以广泛宣传、服务人才为抓手,营造氛围,努力营造人才工作良好环境
13、选拔表彰一批人才。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一批“115”创新团队,推荐一批“安徽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一批国贴、省贴候选人;制定《合肥市杰出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合肥市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选拔表彰首批“合肥杰出人才奖”、首批“合肥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继续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选拔表彰大赛产生的技术能手,营造浓厚的“四尊”氛围。(市人事局、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等)
14、做好对人才服务和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和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对人才和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合肥人才》,发挥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宣传人才”的积极作用;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献计献策”活动和协同攻关活动,促进各类人才的跨学科、跨行业交流活动;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企业家制度,让领导干部和相关专家、企业家交知心朋友;安排好重大节日期间对有关专家、人才的慰问、拜访及座谈活动,组织好休假、体检等活动,对人才做到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政治上关心,努力营造有利于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