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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
发布日期:2008-6-20 作者:

 

    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立市”战略的实施,对技能人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劳动就业和技工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我市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高技能人才缺乏,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为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制定了《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以促进蓝领人才的开发和引进,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立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加快制度和政策创新,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开发和引进的社会环境,开创技能人才开发和引进工作的新局面,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人才,进一步增强我市的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年培养各类技能人才15万人。其中实用型技能人才和初级技能人才6万人(含就业再就业培训1万人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中级技能人才7.5万人,高技能人才1.5万人。

    (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建立一支以中级工为主体,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骨干的包括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需求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在内的蓝领人才队伍。到2010年,全市中级工占技术工人比例达到50%以上,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25%以上。重点职业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应更高一些。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积极动员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企业等社会力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企业是技能人才的培养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履行职工培训义务,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企业,成立技工教育培训机构,在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注重加强校企合作,根据企业用人需要,开展“订单式培训”、“委托式培养”;要依据企业生产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积极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努力提高我市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

   (二)建立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在现有企业生产和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公共实训平台,面向我市企业和技工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实习训练场所,提高全市技能人才培养的能力和质量。组建“合肥市职业技能公共训练基地”,以江汽集团所属“安徽汽车工业技师学院”为基础,采取政府与企业联合建立的方式共同投资组建,为机加工、数控加工(车、铣、磨)、焊工、钳工、机电维修、汽车涂装、汽车装配、汽车维修、模具维修、汽车营销等专业的实训提供服务。

   (三)打造省会劳务协作圈。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加强与六安、巢湖等周边城市的联系,开展区域劳务合作。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龙头组建“省会劳务协作圈”,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交流、劳务输出等有效方式,开展劳务协作,促进外地富余劳动力来肥就业。积极引导三县调整劳务输出方向,促进三县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择业。

   (四)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技能人才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加强市场调查,认真分析技能人才市场的供求变化,及时发布技能人才的供求信息,引导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劳动者合理选择职业、确定职业培训方向;在市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网站增加技工院校招生培训信息版块,为企业招聘技能人才、校企联合开展培训提供信息支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技能人才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代管档案等服务。

   (五)举办“合肥市技工节”。每年组织本市技工院校、外地规模较大的技工院校以及本市大中型企业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开展系列活动,促进本市和外地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肥就业,积极为技工院校和我市企业建立密切合作牵线搭桥,提供帮助。

   (六)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引进工作。鼓励企业根据需要,积极引进外地技能人才。企业正式录用的高技能人才,可凭有关材料、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在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劳动保障部门要为企业引进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做好服务。积极引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乃至境外高技能人才来肥。

   (七)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比表彰活动。通过选拔和表彰优秀技能人才,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材之路。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综合性大赛。建立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每两年组织一次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对获选的“合肥市技能大奖”和“合肥市技术能手”分别颁发1万元和2千元的奖金。

   (八)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对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财政纳入预算,对每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给予固定专项经费。在市人才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和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地方财政给予足额配套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有关方面的专项资金,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九)改善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引导企业改善员工生活条件,建立完善员工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增强企业吸引力,使企业“招得进、留得住” 技能人才。引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企业管理的科学性,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推行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联合经委、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严厉查处企业拖欠和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工作、政策和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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