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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进同志任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积仁同志任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610”办公室主任(市维护稳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邦林同志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戴昭运同志任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阚道英同志任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市文明办副主任职务。
刘新生同志任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张东平同志任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小燕同志任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广宏同志任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档案局(档案馆)局长(馆长)职务。
免去文遐训同志市人大副秘书长职务。
张文谊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市编办主任职务。
石新民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刘正亚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教育局党委书记职务。
刘大银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戴健同志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汪杰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王俊杰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主任。
冉京德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国骍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政协研究室主任职务。
孔向阳同志任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免去其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厚亮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文松同志任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何杰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张长淮同志任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方东玲同志任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王节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程耀广同志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
程瀚同志任市公安局局长。
余小平同志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免去其市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方东屏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沈自怀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李武好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人大常委职务。
郭苏梅同志任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编办主任。
朱正跃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职务。
王贤泰同志任市交通局局长。
徐春雷同志任市水务局局长。
李博平同志任市林业局局长。
吴劲同志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姚卫东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社新同志任市卫生局局长。
查凯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吴利林同志任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爱华同志任市规划局局长。
邓真晓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路军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杜昌寿同志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职务。
叶和章同志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免去谢刚同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梁虹同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李红同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华艾同志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职务。
李军同志任市委办公厅主任。
胡宏同同志任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共青团合肥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职务。
2008年3月3日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