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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爱党·敬业·奉献”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8-27 作者: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省部属有关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为扎实抓好我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活动效果,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在全市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爱党·敬业·奉献”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中央和省、市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提出的具体要求,是“规定动作”。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是丰富学习内容,把学习培训工作引向深入、增强实效的有效措施;是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实
际问题的有效形式;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使人民群众增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信心,增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信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
    二、主题实践活动的内涵
    “爱党”: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贯彻执行并积极宣传中央及省、市委的方针政策,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胸怀全局,志存高远,遵纪守法,模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积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敬业”:党员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端正态度,勤奋工作,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责任心,对工作极端负责;积极进取,争创一流,岗位拔尖,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
    “奉献”:党员要在日常工作或群众生产生活中,心系群众,乐于助人,不怕吃亏,甘于奉献,处处为集体、为群众题,使广大群众看到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随时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书面报告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中共合肥市委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05年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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