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干部任免信息(九)
胡守祝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名列华艾同志之后),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职务。
司胜平同志任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许华为同志任市委办公厅秘书一室主任,免去其肥西县三河镇党委书记职务。
杨三龙同志任市委办公厅秘书三室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张旭生同志任市委办公厅秘书五室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孙良鸿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王毓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市人事局直属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县级)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焦长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室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罗兆华同志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吴志堂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肥东县店埠镇党委书记职务。
商茂松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主任职务。
黄守强同志任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厅主任职务。
方东玲同志任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郑家余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宣传部调研员,免去其市委政研室副主任职务。
王浩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胡玉兰同志任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免去其市委党校校委委员、教育长职务。
夏元荣同志任市社联(讲师团)副主席(副团长),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宣传员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宋益群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丁源军同志任市综治办副主任,免去其市“610”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琼同志任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程彰德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查振友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肥东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尹若成同志任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免去其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桂龙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刘健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耿广成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名列沈自怀同志之后),免去其市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安列同志兼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
张晓麟同志兼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长淮同志任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倪立峰同志任市建委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免去洪家友同志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单虎同志任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戴俐秋同志任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提名为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人选,并聘任为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强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余勇同志任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胡戈宁同志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局长。
刘勇同志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张权同志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纪工委副书记。
方明同志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陈华同志任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李大勇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
常业军同志任中共肥东县委副书记。
陈锋同志任肥东县店埠镇党委书记。
周诗华同志任肥东县公安局局长。
周大跃同志任肥西县三河镇党委书记,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室主任职务。
程千宜同志任长丰县水湖镇党委书记。
聘任王靖同志为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校长,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建国同志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校长职务。
项菲同志任合肥市国防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聘任为合肥市国防教育学校校长,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聘任程功明同志为肥西师范学校校长,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柴修发同志挂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时间两年。
郝欣富同志挂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时间半年。
杜敏同志挂任肥东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时间一年。
戴传利同志挂任肥西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时间一年。
2007年10月10日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