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实施合肥市“3820”产业 英才建设工程的意见
为加快合肥优势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实施“工业立市”战略,促进我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合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进程,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现就实施合肥市“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合肥“工业立市”战略和“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产学研结合,更好地培养、吸引、凝聚我市优势、重点产业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科技水平,为合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06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在我市优先发展的8大重点产业中,选择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事业单位,设置20个左右产业英才岗位,选聘20名左右产业英才,组成一批以产业英才为核心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负责对设岗单位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从而培养一批创新人才,创造一批研发成果,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产业科研基地,实现产业优势和高层次人才的良性互动。 二、产业英才岗位的设置 产业英才岗位依托优势重点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置。每一岗位设置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产业英才岗位设置要紧密结合我市优先加快发展的重点产业的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 (一)设置条件 申请设置产业英才岗位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汽车、装备制造、家用电器、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及软件、生物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8大重点产业,拥有列入市“1346”行动计划或列入省、国家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拥有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 3、具有或者能够组建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创新团队;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省内外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 5、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产业英才及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设置程序 1、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实施细则; 2、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合肥市“3820”产业英才岗位设立申请表》,市属及国家和省驻肥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或通过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 3、市人才办组织成立由专家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评审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立申请进行评审,提出设岗建议单位; 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产业英才岗位,并统一发布岗位设立及产业英才招聘信息。 三、产业英才的选聘 产业英才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鼓励设岗单位通过产业英才的选聘,吸引、集聚驻肥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要全面考察人选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坚持竞争择优,宁缺毋滥;对优秀创新型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 (一)选聘条件 产业英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一般应具副高以上职称,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科研团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够在第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二)选聘程序 产业英才按照下列程序选聘: 1、按照统一发布的产业英才岗位设立及招聘条件,拟竞聘产业英才的人选向设岗单位报名提出竞聘申请,并填写《合肥市“3820”产业英才申请表》; 2、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目标,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拟任人选,同时组建创新团队,报送市人才办; 3、市“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评审组对产业英才人选及其创新团队评审通过后,由市人才办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设岗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报市人才办备案。 (三)主要职责 产业英才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设岗依托项目的科研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组织带领本创新团队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成果有效转化; 2、主持或参与设岗单位其他重大项目、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的咨询、研究和实施; 3、指导设岗单位的科技创新队伍建设; 4、协助设岗单位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所负责项目的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四、待遇 1、产业英才岗位设立期内,市人才发展资金每年按每位产业英才及其创新团队5万元资助额度,补贴给设岗单位; 2、产业英才在聘期内有关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设岗单位及市有关部门要从科研经费、科研项目、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管理与考核 (一)产业英才岗位考核和管理 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设岗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着重考核其实现设岗目标情况,岗位建设投入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经考核认定达不到设岗目标和要求的,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岗位设置;管理期满经考核认定绩效突出,且有比较好的连续研发项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设置新岗位。 (二)产业英才考核和管理 市人才办会同设岗单位,依据双方订立的合同,对产业英才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着重考核其研发水平、实现岗位目标情况等。对没有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三)加强对产业英才建设工程的管理和服务 “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的合力。实施“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是加强人才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设岗单位要保证科研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创新团队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对“3820”产业英才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06年合肥市“3820”产业英才岗位设立和产业英才选聘工作实施细则》 2、《合肥市“3820”产业英才岗位设立申请表》 3、《合肥市“3820”产业英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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